一)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(娱乐场所)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、整体布局平面图 5、中央空调的,要提供通风排气管道图 6、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书(或租赁合同)复印件 7、申请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8、文化经营许可证(提供复印件,用原件核对) 9、环保部门意见 10、消防部门意见 11、从业人员体检、培训登记表 注:1、所有材料必须彩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准备(图纸除外),有条件的最好用电脑打印; 2、带“*”项必须在受理时提供,其余的如在受理时缺项须在发证前提供。
(二)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(饮食)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、整体布局平面图 5、厨房布局平面图 6、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书(或租赁合同)复印件 7、从业人员体检、培训登记表 注:1、所有材料必须彩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准备(图纸除外),有条件的最好用电脑打印; 2、带“*”项必须在受理时提供,其余的如在受理时缺项须在发证前提供。
(三)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(集体食堂)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、整体布局平面图 5、厨房布局平面图 6、申请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7、从业人员体检、培训登记表 注:1、所有材料必须彩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准备(图纸除外),有条件的最好用电脑打印; 2、带“*”项必须在受理时提供,其余的如在受理时缺项须在发证前提供。
(四)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(商场)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、整体布局平面图 5、中央空调的,要提供通风排气管道图 6、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书(或租赁合同)复印件 7、申请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8、环保部门意见 9、消防部门意见 10、从业人员体检、培训登记表 注:1、所有材料必须彩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准备(图纸除外),有条件的最好用电脑打印; 2、带“*”项必须在受理时提供,其余的如在受理时缺项须在发证前提供。
(五)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列材料 (桑拿按摩)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、整体布局平面图 5、中央空调的,要提供通风排气管道图 6、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书(或租赁合同)复印件 7、申请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8、卫生局“开办桑拿康复服务行业批准书:(提供复印件,用原件核对) 9、环保部门意见 10、消防部门意见 11、从业人员体检、培训登记表 注:1.所有材料必须采用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准备(图纸除外),有条件的最好用电脑打印; 2.带“*”项必须在受理时提供,其余的如在受理时缺项须在发证前提供。
(六)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列材料 (沐足)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、整体布局平面图 5、中央空调的,要提供通风排气管道图 6、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书(或租赁合同)复印件 7、申请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8、卫生局“开办足浴及足部保健按摩批准书”(提供复印件,用原件核对) 9、环保部门意见 10、消防部门意见 11、从业人员体检、培训登记表 注:1.所有材料必须采用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准备(图纸除外),有条件的最好用电脑打印; 2.带“*”项必须在受理时提供,其余的如在受理时缺项须在发证前提供。
(七)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列材料 (美容)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、整体布局平面图 5、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书(或租赁合同)复印件 6、申请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7、美容师资格证书(提供复印件,用原件核对) 8、美容所用化妆品的“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”及其卫生检验报告复印件。如果是进口化妆品,只需提供卫生部“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”复件 9、环保部门意见 10、消防部门意见 11、从业人员体检、培训登记表 注:1.所有材料必须采用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准备(图纸除外),有条件的最好用电脑打印; 2.带“*”项必须在受理时提供,其余的如在受理时缺项须在发证前提供。
(八)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列材料 (食品及食品用产品生产厂场)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、整体布局平面图 5、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6、生产工艺流程图 7、主要产品所用原料及配方 8、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设计稿 9、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书(或租赁合同)复印件 10、申请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11、生产用水不是自来水的要提供水质检验报告(提供复印件,用原件核对) 12、环保部门意见 13、消防部门意见 14、从业人员体检、培训登记表 属委托加工的,可不用提供第5、6、7、11项,但另需提供下列材料: 1.委托加工合同(提供复印件,用原件核对;复印件要加盖公章) 2.被委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(要加盖被委托方公章) 3.被委托方的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单复印件(要加盖被委托方公章) 属包装食品行业的,可不用提供第5、6、7、11项,但另需提供下材料: 1.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(要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) 2.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(要加盖被委托方公章) 如果是进口食品,只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“进口食品卫生证书”复印件。 注:1.所有材料必须采用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准备(图纸除外),有条件的最好用电脑打印; 2.带“*”项必须在受理时提供,其余的如在受理时缺项须在发证前提供。 |